HR004-招聘与录用管理规定

1.0【目的】 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,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,获取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,特制订本规定。

2.0【范围】 适用于公司招聘与录用管理流程。

3.0【定义】

4.0【职责】

5.0【内容】
5.1 招聘与录用原则
5.1.1 机会均等原则: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,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求职者一样的应聘机会。
5.1.2 公开招聘、公平竞争、公正评估、择优录用原则。
5.1.3 双重考察原则:公司所有录用人员都必须经过用人部门和人事行政部的双重面试,禁止任何部门擅自招聘或录用员工(包括内招)。
5.1.4 招聘回避原则:招聘专员与应聘人之间如有推荐或亲属关系应回避。
5.1.5 自离、急辞职人员重新入职为重要岗位并且离职原因正当,必须由部门主管担保入职(且担保金额1000元以上),另本人需签写保证书,保证在职认真工作一年以上,经生产经理、分管副总面试、签字确认后方可重新入职。
5.1.6 从公司正常离职人员重新入职,需离职半年后方可再入职,需原部门主管担保,同时此员工之前表现良好,并且保证再次入职需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。

5.2 招聘依据
5.2.1 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和各部门年度、季度编制进行招聘审核。
5.2.2 人事行政部以接收用人部门提交的《招聘需求表》为招聘依据。

5.3 招聘对象
5.3.1 年满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,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,符合本公司相应岗位聘用条件者,均属聘用对象。
5.3.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聘用:

  • 被本公司开除、辞退或离职不满半年者;
  • 与前雇主尚未解除劳动或有其它不良记录者。

5.4 人力资源编制规划
5.4.1 人员编制以调查数据为依据,坚持以公司战略为导向,以实事求是为原则。
5.4.2 人力资源编制调查包括组织架构调查、职员编制调查和工人编制调查。
5.4.3 人事行政部每年度进行一次人员编制调查,每季度进行一次人员编制确定。

5.5 招聘需求申请及沟通
5.5.1 用人部门根据年度人员编制,填写《招聘需求表》,详细列明需求岗位的招聘原因、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等,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交至人事行政部。
5.5.2 人事行政部在处理招聘作业时,主动与用人部门沟通招聘需求,应优先考虑从公司内部调整、提升人才。
5.5.3 人事行政部根据招聘计划执行情况,每月同有关需求部门,就人员招聘进展状况进行沟通和协调。

5.6 招聘准备
5.6.1 选择招聘渠道:

  • 内部招聘:
    (1)人事行政部与各部门沟通,确定是否从内部调派;
    (2)人事行政部向公司员工发布招聘信息,进行内部公开招聘。
  • 外部招聘:
    (1)现场招聘;
    (2)网上招聘;
    (3)猎头或中介招聘;
    (4)其它途径。

5.6.2 招聘信息发布:

  • 确定招聘广告的发布渠道;
  • 选择及确定招聘广告的发布时间;
  • 根据《招聘需求表》拟定及发布招聘广告,内容包括:公司简介、招聘职位名称、人数、任职资格要求等。

5.6.3 确定甄选方式:可采用面试、笔试(如采用笔试,则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的拟定)、其它能力测试,或采用综合选择方式;目前公司招聘作业主要采用面试为主,笔试及其它测试为辅的方式。
5.6.4 招聘预算:人事行政部对每次招聘活动的费用进行预算,包括资料费、广告费、人才交流会费用等,并于招聘结束后实施核算。

5.7 招聘实施及人员甄选
5.7.1 简历筛选:招聘专员依据招聘需求,对搜集到的应聘资料进行评价分析,初步选择意向后,通知应聘者参加初试,部分岗位须笔试。
5.7.2 初试:由招聘专员负责组织初试,初试过程中对应聘者的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历证书等资料进行核实,并考察、核实应聘者的职业性格因素、个人品格、履历的真实性、待遇要求等方面信息,面试结果记录于《入职面试评估表》。
5.7.3 复试:由招聘专员向用人部门推荐初试合格者并安排复试。对特殊岗位的(如技术人员)须经过笔试,如有必要安排实操。
5.7.4 面试结果反馈:用人部门应及时反馈复试结果。
5.7.5 试用期薪资确认:员工级别复试合格者,由人事行政部确认试用期薪资,职员级由分管副总确认试用期薪资,主管级由总经理确认试用期薪资。

5.8 内部推荐:
5.8.1 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来我司工作。
5.8.2 内部推荐需满足以下条件:

  • 公司有相关职位空缺;
  • 被推荐人员各项条件均符合公司规定;
  • 被推荐人员能力水平符合岗位需求。

5.8.3 内部推荐人员需填写《内部推荐表》,写明推荐岗位、推荐理由、推荐人姓名、推荐部门等相关信息。
5.8.4 推荐人不得直接向本部门推荐,也不得委托第三方人员向本部门推荐
5.8.5 推荐人不得和用人部门事先沟通与确认。
5.8.6 推荐人填写《内部推荐表》完整后,应将被推荐人的简历等相关资料直接交给人事行政部,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面试。
5.8.7 面试期间,推荐人不得进入面试场地,与被推荐人沟通。
5.8.8 推荐人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:

  • 确保被推荐人个人资料属实、完整;
  • 确保被推荐人在我司工作半年以上;
  • 如推荐人违反公司制度或给公司财产带来损失而无法追偿的,推荐人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。

5.9 回避规定:
5.9.1 回避范围

  • 亲属
    (1)夫妻关系;
    (2)直系血亲:父母、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;
  • 其他可能导致舞弊行为所产生的利益相关人员。

5.9.2 回避管理规定:

  • 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公司担任有利益关联的岗位,如会计和出纳、财务和仓管、采购和仓管等。
  • 非利益关联岗位的其它关系人员在本单位任职的,需如实报告人事行政部备案。
  • 对于在职期间构成的亲属关系,需如实报告人事行政部备案,人事行政部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,处理方式如下:
    (1) 属于亲属者,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自报情况拟定调整方案,调整其中一方员工的部门或岗位,对于亲属双方的部门或岗位均无法调整的,则由一方提出辞职;
    (2) 除亲属之外的类别,由人事行政部评估其利益关系,决定是否调整。
  • 经本公司人员介绍入职的员工,介绍人与被介绍人不能安排在同一部门工作。

5.10 违规处罚:
5.10.1 对于存在亲属关系,隐瞒不报行为一旦发现,公司有权单方做出调整,并酌情给予双方相应的行政处罚;
5.10.2 对于必须遵守回避规定的员工,如拒不服从公司安排的,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动、关系;
5.10.3 全体员工需对人事回避工作进行监督,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人事行政部进行举报。

5.11 人员报到
5.11.1 应聘者被确定录用后,由人事行政部电话通知或开具《报到通知单》,应聘者按照指定的日期到公司报到,不按时报到并不与公司联系的视为放弃;
5.11.2 入职必备资料:

  • 入职登记表、个人简历;
  • 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;
  • 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相关职称复印件;
  • 半年以内体检结果原件;
  • 深圳社保卡复印件/数码回执单(未办理过社保人员)。

5.11.3 应聘者报到后,人事行政部安排新员工参加岗前培训,并将岗前培训结果反馈给用人部门,由用人部门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并安排上岗。

6.0  【相关文件及运行记录】
6.1 相关文件:无
6.2 运行记录

  • FM-MS-HR005-01-A0《招聘需求表》
  • FM-MS-HR005-02-A0《入职面试评估表》
  • FM-MS-HR005-03-A0《内部推荐表》
  • FM-MS-HR005-04-A0《报到通知单》
© 版权声明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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